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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中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发布时间: 17-10-18 责任编辑: eme

为维护实验教学中心上课、实验等教学活动的安全有序,切实做好防火、防灾工作,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付能力,减少事故发生后对设备和人员伤亡所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及时地进行抢救、疏散和保卫工作,把因突发事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减小到最低限度。

发生火灾时的预案:

火灾一旦发生,在消防队员未赶到前,全体员工必须保持头脑清醒,听从指挥,按此预案,各就各位,根据职责和要求,分头迅速开展火灾抢救、报警、开启应急通道、疏散人流、切断电源等工作。

1、火灾的扑救工作:

闻警后,所有员工应利用就近、便携的消防器材和消防栓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扑救工作由消防安全负责人指挥。现场工作必须服从火灾现场总指挥的集中统一部署。

2、火灾的报警工作:

火灾发生后,在现场的第一目击者和负责人应沉着、冷静,用现有的通讯器材迅速报警,如现场目击者为多人时,应分头报警,报告院领导和院总值班室。报警电话“119”,报警时要讲清路名、楼名、楼层、单位名称及发生火灾部位、燃烧对象、电话号码,并在报警结束后,指定一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

3、人员疏散工作:

火灾一旦发生,就近事发地的人员,应迅速组织人员把守主要通道并打开所有出入口。此时原则上人员只出不进,其他人员马上协助组织人员紧急疏散。

火灾发生时,实验管理人员及有关现场负责人员在没有接到现场指挥的命令前,不准私自离岗。

第一目击者应根据火灾的火势酌情做出切断电源的决定,切断总电源的决定一般由现场总指挥下达,特殊情况下,第一目击者可自行决定,切断电源后,配电开关旁应有专人值守,听从现场总指挥的命令,做出扩大断电范围或恢复送电的操作。

员工除参加扑救工作外,还应看护好自己管理的物品,在接到现场指挥的命令后迅速撤离事故现场。严禁在没有照明的情况下,用打火机的火苗光线寻找物品,避免再次生意外事故。

2017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