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实验教学中心消防操作的安全、正确性,确保本辖区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一、每位实验管理人员必须对辖区内的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的种类及性能熟悉,对电气设备性能未充分了解时,禁止冒险作业。
二、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辖区内电线、稳压电源等设备情况,检查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及时报修。
三、除临时施工用电或临时采取的措施外,不允许架临时电线,不允许乱挂灯、仪表工具等,应采用安全的开关和插座,原电气线路不得擅自更改。
四、管理人员应注意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质保期,确保消防器材安全有效。
五、定期进行消防器材使用知识的培训活动,确保每位职工都能熟练运用各种消防器具。
六、对于已经老化的设备要及时报废更新,确保安全。
2017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