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实验室仪器设备是学生进行教学实验,教师进行科研的物质基础,为管好、用好、维护好实验仪器设备,充分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三防”(防尘、防潮、防震)、“四会”(会操作、会保养、会检查、会简单维修)、“三定”(定人保管、维护、定点存放、定期校验),保证仪器设备完好性能可靠。
第三条 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室有关管理规章制度。
第四条 仪器设备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对所管仪器设备应负全面责任,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自行移动、调换或借出仪器设备。
第五条 仪器设备借用必须办理相应借用手续。由借用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签字批准后方能借出。
第六条 加强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发生故障要及时维修,以确保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不影响正常的实验教学。
第七条 仪器设备一般不得拆改,实验教师如确实需要拆改应,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部门主任批准后,报中心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八条 管理人员队伍力求稳定,需调离时必须办理账、物移交工作。
2017年10月